山西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和生育保险费

2022-11-21 14:45:49  来源:中国网  阅读量:14010   
  导读:21日,记者从山西省医保局获悉,山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和生育保险费阶段性延迟。 最近几天,山西省医保局,山西省发改委,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税务局联合发布...

21日,记者从山西省医保局获悉,山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和生育保险费阶段性延迟。

最近几天,山西省医保局,山西省发改委,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生育保险费的通知》,保障基本民生,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通知》明确,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给统筹地区6个月以上自2022年7月起,对单位参保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职工医疗保险单位和生育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学会,基金会,社会服务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2022年7月已缴费的企业,可从8月起缓缴,缓缴月份顺延一个月,也可申请7月份费用返还

《通知》要求,要全力确保企业参保人员待遇延期支付缓缴期间,相关企业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政策的医疗费用及时报销,生育津贴及时发放,个人账户全额拨付,确保待遇水平保持稳定不降低

全面推行免申请,享办理的办理模式符合条件的企业无需申请即可享受缓缴政策在市政府领导下,医疗保障和税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确定延期企业名单部门现有数据不能满足企业规划需求的,由企业向核定的缴费部门出具书面承诺,享受缓缴政策加强部门协作,优化工作流程,公开操作流程,减轻参保单位事务性负担

此外,切实维护被缓办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缓缴期间,相关企业应当依法履行职工个人缴费代扣代缴义务,正常申报职工医疗保险费信息,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权益连续记录企业递延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和生育保险费应于2023年6月底前缴纳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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